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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市旅游局(委):
2008年中秋节即将到来。为切实做好中秋小长假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
今年的中秋节既是假日制度调整以来第一个中秋节,也正值北京残奥会举办期间。各市局(委)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,防止出现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,高度重视残奥会安保工作和中秋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,做到思想不松、标准不降、力度不减、措施不软。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,加强部门协作,将旅游安全与奥运安保工作结合起来,落实安全责任制,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。
二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
要加强重点地区、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。对游客密集场所、交通集散地、旅游住宿设施、旅游景区、旅游餐饮场所、大型游览游乐设施、旅游节庆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,增强安全保障能力。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、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,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警力部署,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,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。
三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
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、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,落实安全责任,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。要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,提高安全防控等级,确保团队旅游安全。
四、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
要加强与假日旅游相关部门的协作,做好监测预警、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,及时对交通拥堵、灾害天气、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,引导自驾车旅游、自助旅游和探险旅游等安全有序开展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预案,强化应急值守,增强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。
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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