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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取 号:OA037050602200808007 内容分类: 本级文件
发布文号:皖旅管〔2008〕125号 发文日期:2008-08-20

关于对天堂寨假日酒店投诉事件处理的通报

各市旅游局(委):

724日,我局在接到有关天堂寨风景区假日酒店欺诈消费者的投诉后,立即要求六安市旅游局核实情况,六安市旅游局在第一时间内会同天堂寨管理处对此事进行调查。经查天堂寨假日酒店确实存在伪造“三星”标志以及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,针对该酒店违规行为,天堂寨管理处提出责令该酒店强化诚信教育、取缔一切三星标志和宣传品、向顾客书面道歉等处置意见。六安市旅游局、天堂寨管理处在投诉事件处理中,反应迅速,措施有力,打击了不法经营行为,维护了消费者利益。为整治旅游饭店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、彰显饭店星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:

一、对非星级酒店使用“星级”、“准星级”、“相当×星级”、“按×星级标准装修”等名义或星级饭店擅自提高星级进行虚假宣传,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以及非星级酒店在客用品、宣传品、户外广告牌上印制星级符号、冒用星级称谓等行为,要依法予以取缔和制止。

二、各旅游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》(GB/T14308-2003)开展对外经营和对客服务,要坚持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,以展示窗口行业形象、提高服务质量为己任,要通过开展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和培训,切实提高星级饭店从业人员的品质意识和专业素养。

三、各市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》(GB/T14308-2003)和《星级饭店访查规范》(LB/T0062006)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监督和管理,建立常规化的不定期抽查制度,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,对饭店的设施设备、维护保养、清洁卫生、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,客观公正地组织评定和复核工作,维护星级品牌的严肃性和纯洁性。对设施设备严重老化,服务质量明显下降,安全隐患突出,投诉较多且整改不力的星级酒店,应按规定坚决予以降星或取消星级的处理,切实维护星级饭店的市场形象,提高星级饭店的公信力和影响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〇八年八月十九

 

主题词:旅游  饭店  投诉△  通报    

  抄送:国家旅游局,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工商局。

  安徽省旅游局          2008819日印发

 
  信息来源:安徽省旅游局管理规范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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